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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百七十章 前车之鉴 (第3/5页)
年的“仁”。西汉初,高祖刘邦开始重视利用儒家学术树立帝王威信,但儒家的地位还不高,后来又遇到汉初的“老黄时期”,直到武帝独尊儒术,儒家学术及儒生才开始翻身,西汉政府明规定在朝廷供职人员丁忧三年,至东汉时,丁忧制度已盛行。魏晋世风弥华,人常常作出异于常理的事情,但丁忧一事仍然延续。司马昭就大力提倡孝道,就连放荡不羁的竹林七贤亦未能脱免,嵇康遇祸,挂的罪名也是“孝”。此后历代均有规定,且品官丁忧,若匿而不报,一经查出,将受到惩处。到了明朝,平民皇帝朱元璋是个比较务实的人,所以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为避免旷官废事,定制除父母、祖父母承重者丁忧外,期丧只能遣人致祭而已。为了皇上,士大夫只好“以义断恩”了,而明朝武官更无丁忧之制。 清初时受儒家化影响不深,而且面对着很多实际的统治问题,虽然政府以儒学理学治理国家,但总体毕竟比较务实,政府对丁忧的要求不再严格。雍正初年,有一个叫朱轼的重臣,也是精研礼记的一代经师,因为正在主持兴修水利的大事,母丧期间,就没有丁忧。丁忧时候,朝廷根据需要,不许在职官员丁忧守制,称夺情,或有的守制未满,而应朝廷之召出来应职者,称起复。夺情不是什么人都可以享受的待遇,一般只对身份地位特殊、起重大作用的官员使用。 丁忧就要辞官,而夺情是极少的事情。所以对大部分在职官员来说,丁忧就意味着权利和利益的丧失、意味着脱离自己苦心经营的关系网、意味的仕途前程的挫折,尤其是那些“肥缺”的官员,晚一天丁忧就多得益一天。 在晚清时,士子读书人历来把自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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